亲子鉴定的准备工作:
一、人员准备:
(1)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或父母-儿子组成,只有父子或母子的鉴定人一般要求说明鉴定理由;
(2)成年被鉴定人之间均应进行自愿选择同意通过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3)考生应了解自己或近亲是否有遗传病史,为鉴定提供参考(随遗传病史易发生基因变异) ;
(4)一般被鉴定的孩子以半岁以上为好。
二、资料准备:
(1)身分证(或工作证)、结婚(离婚)证明书、子女出生证明书(或住户登记证明书)及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关系;
(2)委托公安机关鉴定的,应出具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亲子鉴定委托书,写明父母、子女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及申请理由。
按照我国司法进行亲子关系鉴定的有关法律规定,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具有一定数量的血液。一般1-2毫升,理论上一滴血即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取口腔脱落导致细胞、毛发、胚胎等组织为检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