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以科学性强,准确率高的特点受到落户机关的青睐,广泛的运用于落户程序和生活中。比如抚养权官司,继承遗产落户,离婚起诉等等案件中,都是会用到亲子鉴定的,密不可分,紧紧相连,那么亲子鉴定的条件具体有什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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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的条件具体有什么,是怎样的?
专业律师解答:
一、鉴定人的资格为保证鉴定结论的可靠性,承担亲子鉴定的鉴定人必须获得相应的资格,鉴定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办案,并注意为当事人保密。
二、鉴定机构的条件为保证鉴定结论的正确性,承担亲子鉴定的鉴定机构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具有标准化的实验方法和可靠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
三、被鉴定人的要求为保证鉴定的合法性,成年被鉴定人应自愿接受鉴定(特殊的刑事案件除外),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未满14岁的儿童应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
为保证标本的真实性,司法亲子鉴定前必须认真核对被检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等);被检者在近期内不能接受输血,避免他人的血液成分干扰检验结果。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
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专业律师解析:
一方面民事诉讼法不能强制不愿鉴定的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面诉讼一方当事人无义务协助对方获得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亲子鉴定结论作为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同时,必然对另一方产生不利的诉讼后果,被鉴定人有权通过拒绝鉴定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利诉讼后果。
如果被鉴定人一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判者,不应做出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决定,但为查明事实、定分止争,可对拒绝亲子鉴定的被鉴定人进行劝说,经法院极力劝说仍拒绝鉴定的,法院不能强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