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应注意的问题

2023-06-06 10:56发布

随着我国婚姻法律关系和社会发展关系问题日益复杂的变化,近几年亲子鉴定的鉴定需求量呈明显上升趋势。以中山为例,每年有上万例司法亲子鉴定,个人信息申请的隐私亲子鉴定更是不计其数。巨大的市场让不少民间鉴定机构和生物有限公司盯上了这块蛋糕,尽管通过这种民间亲子鉴定工作本身并不合法,而且由于缺少一道门槛,民间鉴定机构之间没有相关资质审批控制程序。

亲子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应注意的问题

亲子鉴定分为个人亲子鉴定和司法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出具的个人亲子鉴定报告仅供个人参考,不具有司法效力。司法亲子鉴定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具有司法效力,可用于上户、迁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诉讼、移民等法律目的。亲子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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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严格按照我国司法行政服务机构可以制定的统一国家标准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二、司法鉴定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一般由两名司法鉴定人签名。

三、多人参加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四、司法鉴定意见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专用印章。

五、司法鉴定意见书一式四份,三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留存。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意见书。做亲子鉴定,选择正规的亲子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