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妻子拒做亲子鉴定,法院该如何判决?

2021-12-24 10:23发布

如果妻子拒做亲子鉴定,法院该如何判决?

如果妻子拒做亲子鉴定,法院该如何判决?

1条回答

  现在社会上很多原因导致了未婚就 怀孕生子,孩子在出生之后得不到应有的名分,或者是在婚姻内因为父母的争吵多疑造成的家庭风波历年来都有发现。

  我们鉴定中心常常会接到关于这种情况下的鉴定需求,很多家庭是因为丈夫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而妻子又不愿意去做鉴定引发的矛盾,或者是孩子确实是婚内出轨所生的也不一定,总而言之,鉴定的结果才是最好判别身份的唯一凭证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倾向性意见认为如下:

  亲子鉴定因涉及身份关系,原则上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但是如果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有相当证据证明被告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且非婚生子女本人尚未成年,亟须抚养和教育的,如果被告不能提供足以推翻亲子关系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应当推定其亲子关系成立。

  如果是离婚引发的诉讼案件的话就要看清楚事实的发展态势哦,夫妻两个人在孩子是否要去做鉴定应该好好商量,不得已才采取做鉴定,为了能够让孩子有个健康的心理哦。丈夫也该和不同意做鉴定的妻子道明做鉴定的重要性,不能执意也不能强求的,但是会根据一些诉讼事例的发展来进行适当的裁决哦。

  DNA技术虽然用在这类案件中会起到好的作用,因为各种比较客观的原因,恶劣的环境条件会影响收集的生物样本质量,做这类案件的亲子鉴定最好是到现场亲自采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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