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进行上户口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上户口亲子鉴定由公安机关进行,包括采集双方基因信息,如DNA鉴定,根据证据得出结论。根据《亲子鉴定条例》规定,发生下列情形时,需要做户籍亲子鉴定:他人私自将未成年子女接回家中,登记在户口薄上的;夫妻有子女,一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一方留守妻子与他人订立私婚生育子女;出生证明记载的亲生当事人被确认不真实等。
申请上户口亲子鉴定需要我们提供包括以下主要材料:一是户口簿或出生登记证;二是申请人身份证明这些材料,受理行政机关没有按照实际情况可要求提供一个中山户口注册地公安局提供发展取得户口簿复印件;三是申请人本人血液样本;四是被申请人本人血液样本;五是疑具有一定血缘关系的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子女血液样本;六是其他可以充分证明申请人的关系的证据使用材料。
上户口亲子鉴定是指对户口档案,包括夫妻档案、未成年子女档案、监护档案、家庭档案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以确定子女出生的身份认定和是否属于监护档案中的未成年子女,从而核实个人身份信息和亲子关系的证据。
如果需要在户口进行亲子鉴定,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文件有: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复印件、身份证明及监护人和未成年子女的相关复印件、出生登记证明及相关复印件、家庭档案原件及相关复印件、移民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政部门出具的相关家庭信息复印件、结婚登记证明及复印件、离婚证明及复印件、法律相关签名文件及复印件、健康检查表等。这些文件应包括孩子出生前后家庭成员和相关地址的变化,以及监护权的变化。为确认家庭成员的身份,申请人亦可准备相关的近照及其他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