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落户政策需要做亲子鉴定?
日前,亲子鉴定机构如往常一样接待了亲子鉴定方。曾经有这样一个家庭。在谈话中,人们了解到他们想让自己的孩子安顿下来。抵达户籍部门后,户籍部门民警要求其父母和子女进行亲子鉴定,取得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向户籍部门提供书面意见,子女可以申请登记。他们的脸上充满了疑问。为什么这对夫妇生下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有有效的出生证明还要做亲子鉴定?
他们连户口登记部门都进不去,还要做亲子鉴定?经验丰富的亲子鉴定机构人员,听完客户的叙述后,立即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并非常耐心地询问和回答。问当事人孩子是否是婚前怀上的,是婚后出生的?客户说是这样的。亲子鉴定机构的一名人员解释说: “中山有严格的户籍政策,比如婚前怀孕和婚后生育。即使有有效和合法的出生证明,也不能证明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生物关系。因此,需要进行亲子鉴定来验证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户籍部门才能根据司法亲子鉴定报告申请户籍。”客户是开明的,代表了对和解政策的理解。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孩子的孕周大于婚姻存续期,即使有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也需要亲子鉴定才能落户。另一方面,如果孩子的胎龄小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即婚内出生,则无需亲子鉴定即可落户。既然落户属于司法亲子鉴定的范畴,那就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经过司法部认证的,亲子鉴定报告得到全国公众、检察机关和法律认可的亲子鉴定机构。